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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9-09
这,我懂 - [有太多的不舍事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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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讨厌过我的城市,因为长长的雨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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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还讨厌下雨天,因为我走路时会把泥水带到裤腿上。今天刚出门那会,我一直小心翼翼的,踮着脚,选没有积水的地方走。第一个转弯之后发现,裤腿上早已经有水迹,于是更加小心,更加缓慢地前行。经过一棵站满小鸟的树,听到清脆的吧唧一声,我抬头看看雨伞……晕哦,某只小鸟的巴巴(这个词,懂的吧?)正好掉在雨伞上了……我曾无数次经过这棵可以称之为“小鸟会议室”的树(每天都站着好多小鸟,叽叽喳喳的说着闹着,像是在开会),无数次问同行的人“会不会有巴巴掉下来哦?”,这还是第一被砸中。刹那间,特别感谢这雨,如果是晴天,没准是砸我头上……幸好是雨天!这样一想,脚步就快了起来。嘿!弄脏了裤子有什么关系,享受雨天才是眼下要做的事情嘛!伸出手触摸一下雨滴,看看远处层层叠叠的山,多么惬意呐。
我的城市在下雨天像画一般,美极了!你的城市呢?
回家时,天色已经暗下来。小雨依旧飘飘洒洒。我横过马路,刺眼的车灯由远而近。我想像你横过马路时看见的情景,大概和我看见的十分相似吧。
任何一个城市在下雨的夜晚,差不多都是这个样子的吧?听见的声音大概也差不多如此:嘀嘀,嘟嘟,叭叭,各种车辆的喇叭声;唰唰,车轮摩擦马路的声音;呲——,刺耳的刹车声;沙沙沙沙,这是雨水跌落在伞上的声音;倒是脚步声,似乎完全被覆盖,仿佛街道上零散行走的人们都安安静静。
距离十二小时的爱情,真的遥远么?你在你的城市看见的情景,我在我的城市也曾看见过无数次;你在你的城市听见的声音,我在我的城市也曾听见过无数次。或许,真如别人所说的那样。遥远的不是人的距离,而是心的距离。我猜想,我从来不曾靠近过你的心。
爱情在北,我在南。
人总是喜欢待在有灯光的地方,有时却会刻意让心停留在一个黑暗的角落。
这,我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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